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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公開道歉信 證補償15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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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5-12-2009 10:03:04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甘公開道歉信 證補償15萬
(星島)2009年12月4日 星期五 05:30

(綜合報道)
([url=]星島日報
[/url]報道)[url=]立法會
[/url]議員甘乃威的前助理王麗珠突發公開信,詳述甘乃威「求愛不遂」解僱她的經過。甘乃威昨公開給王麗珠的道歉信,並首次證實曾給予王麗珠十五萬元,作為不合理解僱的補償。他強調,「絕對沒有因求愛不遂而解僱員工」,但拒絕逐點回應王的指控。
  記者:鄧柏想
  甘乃威昨日公開他在十月三日致王麗珠的道歉信,披露他曾給予王麗珠十五萬元,作為不合理解僱的補償。
  「言語令妳不安及不快」
  甘乃威在信中表示,在今年九月廿四日,他「因不能處理自己的暴躁脾氣」,以一個月的代通知金解僱王。他稱,「使妳感到尷尬及羞辱,傷害了你的尊嚴,我事後感到萬分懊悔。」又說「當此期間我有些言語令妳不安及不快,我就此向妳表示深切的歉意。」
  他在信中指,王麗珠任職私人助理期間,工作表現一直良好。「我願意為我當天的過失,補償你半年的薪酬共港幣十五萬,以便你能夠有時間可另覓工作,請你接受。」他又表示,如王有其他投訴,他願意面對[url=]民主黨
[/url]的公正處理。
  甘乃威昨在記者會上神色凝重,重申「絕對沒有因求愛不遂而解僱員工。」他表示,應王的要求發出道歉信及支付十五萬元補償金,「我亦知道王女士,好需要有關的工作,在她要求下,我當時有十五萬元,相等於她半年的薪金,當時王麗珠女士簽收了這張支票。」民主黨主席[url=]何俊仁
[/url]補充,不同意甘乃威解僱王的做法,令王受傷害,而甘反醒後,向王賠償十五萬元,作為不合理解僱的賠償金。
  不過,對於王麗珠在公開信中詳述甘求愛的經過,甘乃威僅籠統地否認王的指控,「對任何人單方面對我的指控,我否認」。他以事件已交由律師處理為由,表示不逐一回應王麗珠的指控,他會在立法會的調查中交代事件。
  拒逐點回應助理指控
  被問及為何要解僱工作表現良好的王麗珠,甘乃威說,沒有值得解僱王的原因,他仍然存有王的工作紀錄、信件及電郵,但「作為前僱主,我不想對前僱員逐點評論。」當記者一再追問甘乃威有否向王表白,甘表示,「我重申,我對王麗珠女士講過『有好感』,並不覺得這是求愛的表示,我過去都無任何行動去追求王麗珠女士。」對於王麗珠指甘多番要求單獨會面,甘乃威解釋,他的辦公室包括王在內,只有兩名職員,他們通常在辦公室工作,要求王單獨會面,都出於工作需要。
  笑謂返屋企 無被趕出家
  何俊仁又說,當時民主黨黨團討論過事件,聽了甘的解釋,黨團對甘辭退王的手法感到非常不滿。他們亦聽到甘解釋事件與甘向王表示好感無關,而黨團對於是否涉求愛不遂「當時沒有一個清楚的判斷」。而早前有傳甘乃威因事件被太太趕出家門,他昨被問及會否返家時,甘微微一笑,謂:「返屋企,你毋須去酒店等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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